楚天金報訊 □本報特約評論員顧傑
簡政放權之後會不會產生新的權力被濫用,或權力不受限制的狀況?筆者認為既要減少行政審批,也要加大對權力的監管。既要做減法也要做加法,減法就是減少行政審批,加法就是要加大監督和監管,該放的要放,該管的要管。
在放權的同時要加大監督,將權力清單公佈出來,同時將行政的決策權、監督權、執行權分離,產生一種相互監督,相互制約的機制。
做加法就是加強監督,要讓民眾有知情權,放權要先曬權,劃定權力的限制範圍,讓權力公開、陽光、透明,便於公眾社會的監督、輿論監督、媒體監督、網民監督。
與此同時,還要防止一方面放權而另一方面又擴權,增加新的審批,設置新的門檻,弱化蠶食改革的成果。
(作者系武漢科技大學教授、博導,湖北省行政管理學會會長)
(原標題:放權的同時要做好權力監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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